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问您,我是一名仓管,现在要辞职了,盘点交接的时候发现少了很多东西,然后老板要从我的工资里边扣,我的钱能要回来吗,关键问题是我们有四个仓库,每个仓库里边都有很多货,有的仓库比较近,有的仓库就比较远,远的仓库平时就是司机或者老板去发货,也没有经过我的手,钥匙也不在我手上,而其他两个近点的仓库钥匙一直都放在办公室里,毕竟老板经常安排我出去办事,我也没办法一直放在身上,办公室里出货也不是我一人所为,平时我在办公室的时候就是我发,我不在的时候就是别人发,我是仓管,可是我一样在干着送货的活,没人的时候我就得骑车出去送货,但货少了却要扣我一个人的钱,我该怎么办

2019-06-20 18:5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应对欠薪的主要方法为:
    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如果农民工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证据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申请。
  • 《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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