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94岁去世了国家有补助吗?

2023-12-02 10:1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母亲去世了,子女单位没有补助。若母亲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去世之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社会保险账户里的余额也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 在我国若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去世的,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去世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所需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年满16周岁以上的村民,他们既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没有能力对其进行赡养、抚养、扶养,其生活难以为继的,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