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千元以上的东西在马路上丢了,被别人捡走了,但是别人没有还给我,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2-02 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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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后拒不归还,且造成他人损失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
损害赔偿。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3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等方式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在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对方付出的合理的费用。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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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贵重东西后,既不上交,又不还给失主的,当然犯法。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行为人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会构成
侵占罪。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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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捡到他人物品拒不归还的,是违法行为;若物品价值较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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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