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同为二婚,女方带有一女,结婚一年半,未领取结婚证,准备离婚,彩礼该怎么判

彩礼
2023-12-03 08: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 夫妻离婚彩礼和陪嫁的判决情况:
    1、关于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亦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退还,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一般是判给女方。
    2、关于陪嫁,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要判给女方,男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的,又没有特别约定,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 彩礼的条件范围如下:男女方未领取结婚证、男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生活或婚前购买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的情形出现,支付人即可依法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彩礼的条件范围如下:男女方未领取结婚证、男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生活或婚前购买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的情形出现,支付人即可依法主张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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