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6.8.27入职,身份证上是1988.7.26出生。2016.9.29领的结婚证,我们是到2017年1.13号结婚,我家是河南商丘的,我现在在上海上班。公司人事说公司的婚假是3天,我说国家规定的不是十天吗,他说暂时没接到这样的通知。我在网上查了也没查到想要的结果,希望强大的律师能告诉我,我到底应该享有多少天的婚假假期吗?非常感谢!

2019-06-21 06:4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希望可以采纳哦!
  •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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