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成年子女起诉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法院一般会做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没有特殊情况的,一般会驳回起诉。如果该名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是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