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起诉离婚的话孩子的一直在女方,分居了4个月了,是会判给女方吧,抚养费会怎么判呢,孩子户口在男方那里,男方不配合如何将孩子户口迁出

2023-12-04 08: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因为,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双方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的身份是无法改变的。所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
    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分居期间一方能向对方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且该义务因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传统血缘、拟制血缘关系产生,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变更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原则上不会。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审理案件应以现行法律为裁判依据,不论男方在法院有没有关系,法院都无法冲破法律底线,枉法裁判。
    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诉讼中,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实际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妥善解决。
    如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判归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__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__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__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