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投顾退费怎么退,能退多少

消费者维权
2023-12-04 11: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退费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4、《法院退诉讼费审批表》。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可以退还部分诉讼费。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法律分析】
    诉讼费退费根据不同的情形,退还的费用多少也不一样。
    1、如果当事人双方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了,或是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应该减半退还。
    2、针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退还。
    3、如果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了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电话,那么多请求部分就可以退还。
    4、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了涉嫌刑事犯罪并且将案件移送给了有关部门处理的话,那么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就可以退还。
    5、如果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就应该退还上诉人已经交纳的第二审案件的受理费用。
    6、如果是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就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用;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就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
  • 法律分析:退费时不需要退还合同和收据,且可以要求收款方出具已收到退费的收款条,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