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在没有信号灯的道路上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4 14: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如果机动车方存在过错行为,且因过错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非机动车一方不存在过错,一般由机动车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呢
    不同的情形,划分的责任会有所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 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具体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作出判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车辆驾驶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电动车与机动车抢道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界定责任可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1、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在报警后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
    2、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应该及时报警,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