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签署竞业协议是否必要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4 15: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竞业协议在离职的时候不一定非要需要确认。因为只有在掌握单位私密技术的职员才需要确认。如果是底层员工,没有涉及公司机密,就不需要签署竞业协议。如果违反会得到相应惩罚。
    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1、和领导沟通协商,表达自己的离职愿望,得到领导的批准;
    2、填写离职申请表,并交由人事部审批通过;
    3、和其他同事交接相关工作;
    4、在人事部门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5、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以证明自己已从该公司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既然是协议,双方同意才签署,所以离职公司要求签竞业协议是可以不签的。竞业限制应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而且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法律分析:既然是协议,双方同意才签署,所以离职公司要求签竞业协议是可以不签的。竞业限制应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而且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