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期间的工资全部消费掉,有少量的存款,怎么分割共同财产?是分割分居期间的工资还是剩余的存款? 华律法律问答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21 12:0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作为专业庄律师掌握的赔偿标准、程序规则、诉讼核心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发生购置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必须双方共同分配。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离婚时,
夫妻财产
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8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条 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财产,是不可分割;
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分割
785
怀向阳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01:30
2345
共同财产车辆离婚如何分割
民法典
464
共同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
767
分居期间的工资大部分消费掉了,有少量的存款,怎么分割共同财产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怀向阳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规定?
01:45
2345
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
479
还是剩余的存款居期间的工资问 分居期间的工资全部消费掉,怎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分居期间的工资全部消费掉,有少量的存款,怎么分割共同财产?是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9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640
公司申请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破产的话,由成立的清算委员会清算,根据申请的债权债务予以处理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450
公司董事任届期满后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一般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的,且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385
不认识的人知道地区可以发律师函吗
法律分析:律师函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发到当事人的现在居住地,但是如果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不明确,也可以发到户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80
申请破产对于个人的影响?
申请破产后的影响有: 1、禁止个别清偿债权人;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305
法定撤销权行使期限,应该如何处理
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孝感律师
安陆市律师
大悟县律师
汉川市律师
孝昌县律师
应城市律师
云梦县律师
孝南区律师
武汉律师
襄阳律师
荆州律师
宜昌律师
恩施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