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休产假从什么时候起算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5 16: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是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在职女职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五个半月。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待遇发放。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工资。
    2、产假期间——工资全拿。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 产假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产假的起始日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一般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假的。正常情况下,产假都是3个月,晚婚晚育的会增加1个月,即4个月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