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进厂工作了14天,走之前老板只给了我1000元的工资,还拖欠了3900元。离职日是10号,他说月底会给我,但至今仍未发放。他称会等到下个月底。

讨薪
2023-12-05 18: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发工资的最晚期限一般是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单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离职前实际工作的天数来发放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离职后,公司未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的,属于拖欠工资。一般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 民事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涉及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如果以逃逸或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可以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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