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就是我签了个合同是一年的,保安,但是我干了二十多天不想干了,公司不让走,说在干十多天然后提辞职申请过三十天才能走还不给钱,不然直接走不给工资还赔偿一千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6 09: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因为在这个期限内,可以给予公司一定的时间,让它找到替代,劳动者辞职报告提交满30天,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走人,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