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呢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2-06 10: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3、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未交房;
    2、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