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醉酒驾驶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是属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种类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的行为。驾驶车辆必须要在头脑非常清醒的状况之下才进行,如果说喝完酒之后或者是醉酒驾驶的状态之下进行车辆的驾驶,很有可能会导致行人的身体健康安全受到影响。
当然了也会面临着刑事方面的醉酒驾驶的处理,通常情况下按危险驾驶罪论处,少数情况下可以按照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