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初始债权金额是欠条上的金额,还是余下还款金额?

2023-12-06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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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数额不一定是借款金额。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当事人也未违约的,则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如果约定了利息或一方违约的,债权数额包括借款金额、利息和违约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法律分析:出具欠条时应注意欠条是否仍在还款期内。除此之外,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欠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最后还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债权债务账户的借方余额,代表者期末债权的金额或债务的金额。债权账户的借方余额,记录债权的金额;贷方余额表示债务的金额。借方余额的计算公式:期末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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