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之前注册了一家公司,后来无力经营就转让给别人了,公司全额投资人目前还是我的名字,法人已换,有什么风险吗?应该如何处理?

风险投资
2019-06-21 14:4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例如,注册公司之后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被收购股权持有人出资时的股权价值作为转让价格;  
    (2)以被收购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值为转让价格;  
    (3)以评估价格为转让价格。  
    (4)其他确定转让价格的方式。  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议决定,法律上并未对转让价格的标准设定强制性规范。但是,法律规定,凡涉及国有、集体资产的,应由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确认,并应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股权)交割。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指通过转移股票所有权而转移股东权的法律行为。股份的特征之一就是可转让性。持有股份的股东一旦对公司进行投资,就不能再抽回其投资,但是他却能依法通过对股票的买卖、赠与、继承等而转让他所持有的股份。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以章程或其他方式禁止或者限制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份。股份转让在形式上是股票的转让,在实质上是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义务的转让。股份转让的成立,便意味着转让人股东资格的消灭,受让人同时即获得股东资格,凭股票对公司行使权利。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 知识产权出资权利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

    答:对于技术出资方而言,应避免其存在任何知识产权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如果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争议,将从根本上影响出资的成立。
    建议可考虑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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