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孩子吗

子女抚养
2023-12-07 07: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对方拒绝抚养小孩的:
    1、如果对方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与其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
    2、如果对方是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可向法院请求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不直接抚养方拒绝抚养子女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就其拒绝抚养的行为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让其承担抚养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如果双方离婚后都拒绝抚养孩子的,则法院会依职权并通过裁定的方式让双方中条件较好的一方将孩子带回去抚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不可以拒绝探望孩子,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方不给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