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破产要经过什么程序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08 00: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的程序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损失严重,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当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清算组成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公司破产程序:
    1、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
    3、 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全面接管;
    5、 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7、召开债权人会议;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破产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申报债权;
    5、确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