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对方申诉减少抚养

子女抚养
2023-12-08 13: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起诉减少抚养费。若一方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 离婚后起诉增加抚养费需要子女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抚养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就增加抚养费进行协商处理。若当事人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确认属于有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情况的,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