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办理了房屋赠与合同并且公正过,可是受赠人20年迟迟没有办理过户,母亲于2018.11月已去世,请问这个赠与还有效吗?

2019-06-21 21:47: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赠与书公证应由赠与人的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由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申办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被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4、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受赠的事项,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接受赠与的文件,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5、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  
    6、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一致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  
    7、公证人员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一般来说,房产赠与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关于房屋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如果您想撤销赠与的房屋,建议要及时,最好可以找个房屋赠与专业的律师求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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