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残鉴定标准如何

工伤索赔
2023-12-09 09: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3、三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4、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6、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伤残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伤残鉴定标准指国家统一规定判定伤残等级的标准,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14)
    4.
    1.1综合判定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 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伤残鉴定标准指国家统一规定判定伤残等级的标准,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14)
    4.
    1.1综合判定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