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抚养
2023-12-09 16: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协议效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定: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当事人是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收养协议。
    3、一旦收养行为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就会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送养协议书写明下列事项有效:
    1、领养人和被收养人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自愿领养和自愿送养的意思表示;
    3、写明领养人在领养孩子之后应当履行的义务;
    4、领养开始时间;
    5、领养人、送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收养协议应当写明下列事项才有效:
    1、标题为收养协议书;
    2、写明送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3、写明收养的详细事项、收养时间;
    4、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