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享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
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
物权。
《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
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