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西安人力资源部报名应聘驾驶员时被收取了5000元报名费,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但仍未找到工作,我要求退回报名费,但对方不愿退还。请问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0 12:44: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拨打12328向驾校投诉。原则上只要报名时签订合同,相关培训费可按合同执行,未发生的费用可退还。如发生考试费、制作费、培训费等,从已付费用中扣除。12328受理范围是交通运输行业的投诉举报,包括驾校的投诉。
    这个电话属于交通运输管理局投诉电话,可以通过协商以后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驾校报名以后关于退钱的规定有哪些
    1、正常情况下,学员报名以后就与驾校形成了合作关系,即使没有参加过任何科目考试,是因为自己要退学的,自然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也有一些驾校比较通情达理,可能会全部退还学费,具体的可以通过合同规定的内容以及学生来解决;
    2、有一些驾校在学员参加完科目二考试以后想要退费的话,是不会退费的,还有一些驾校会根据情况酌情退费;
    3、在科目一考试以后有不合格想要退学,一般会将建档服务费、培训费、理论服务费等扣除,大概是400元左右;
    4、如果在体检合格以后并没有预约科目一,一般会扣除建档费150元。
  • 驾校报名可以退款,未产生的考试费、工本费都能退。只要尚未产生的车管规费,都可以退还。比如某个学员科目一理论考试已经考过了,但科目
    二、科目三都没有考,那么后面两项收费就可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