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未交付定金是不是是违约

房屋买卖
2023-12-10 18:1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未交付定金违反合同约定的是违约。房屋买卖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定金不是违约金。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且待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违约金是指当事人约定合同一方违约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可以继续履行,具体情况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由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是否选择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发生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