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1 13: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协商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3、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
    5、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以及经济裁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或者通过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单方面行使合同的解除权等合法的方式也能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