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
2023-12-12 19:4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

    2、没有管辖权的;

    3、违反仲裁程序的;

    4、提交证据是伪造的;

    5、当事人隐瞒了证据;

    6、仲裁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裁定不予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的范围;
    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
    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
    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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