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呢,三年前有一个借贷官司。嗯,借了3万块钱,嗯给他法院就是找去协商协调。给他还了18,000多吧。后来我的银行卡工资全部被其他案件的法院冻结了,一直没还。嗯,今天呢,这个嗯原告呢就是给我打电话说是我如果不给他还的话,就让法官来强制拘留我。就是我想问一下这个案件终本以后他有没有权利拘留我?

2023-12-14 08: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积极协商
  • 你好,建议跟警方说实情
  • 不可以直接申请拘留,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拘留。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管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无法适用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一般不涉及被拘留的问题。
    但是如果说债权人通过诉讼获得了生效的执行依据,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不配合执行,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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