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付30%首付给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就我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继续还贷,请问这套房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8-08-14 09:5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前买的房子属于购买方个人的房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不可以分的。
  •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 你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系你个人财产事实没有疑问的。关键在于取证的方式,取证方式很多,专业性也较强,不可三言两语交代清楚,你可以聘请当地律师代理。帮你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