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学生暑假兼职与公司属于劳动关系吗?

2023-12-14 14: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对于兼职的定义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以小时计酬,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对于存在事实工作关系的,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情况来支付工资待遇,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兼职和全职的劳动法有什么区别
    1、全职需要加入用人单位一方,成为其成员,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兼职不需要加入用工方,双方彼此独立,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2、全职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通常可以和数家用工方建立劳务关系;
    3、全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兼职用工方不必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全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较巩固,持续时间长;兼职个体与用人方关系不稳固,持续时间不定;
    5、全职双方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兼职双方受合同法受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用人单位与兼职人员是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且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
    根据《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 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我国劳动法不鼓励未得到提供职业方同意的兼职。因此兼职需要提供职业方和提供兼职方都同意才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