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要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3-12-14 21:2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不是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离婚不一定需在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结婚登记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离婚手续依然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1、 离婚登记 手续:
    (1)男女双方 自愿离婚 ,并对 子女抚养 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 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 离婚证 》,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 ,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协议离婚需要户口本吗可以参考《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