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情况:本人实际就职于某省公路工程局的一个工地项目部,暂称A。入职时在项目部签了第三方劳动合同,给了本人一份合同,落款没有甲方的(人力资源公司,暂称B)签名和盖章。劳动合同里就是说,我不是公司正式员工,是B公司派到A上班的。合同内未体现工资多少。社保由A公司购买,工资走的B公司的账户发的。现公司要求项目部裁人,本人被裁。本人配偶也在这个项目部上班,入职七个月未签任何合同。本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有哪些?是3+1还是2N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5 14: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范围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下列事实发生的劳动争议:
    1、确认劳动关系;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动内容;
    5、经济纠纷
    6、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合同仲裁的范围:

    1、因合同引起的仲裁;

    2、合同中约定了可以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