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管合同和借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12-15 17:06: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保管合同和借用合同的区别是:保管人需要有偿或无偿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出借人没有义务,借用人于到期后需要将出借物返还出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