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上签订试用期2个月,从7月5号到9月4号,然后公司在我试用期最后一天以期间有年假,说我试用期延长一周,但是我招聘的时候,她说公司没有年假,只有固定寒暑假,带薪,这算什么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6 13:24: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试用期被延长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法律分析:试用期是按照百公历日期计算的,法定休假日包括在试用期内;法定休假日属于带薪假日,用人单位应当度支付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