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两个学生出去外面租了一个房子,然后住了半个月就不继续住了,我们和房东说找下一个租客来房东重新签一份合同,房东同意了,我们让物业给我们找租客。大概过了十多天物业就把房子租出去了,但是并没有与我们联系,物业私下和租客签了合同,我们并不知道这件事。之后我们联系了物业,想问下他有没有找到租客,他说房子租出去了,是物业和租客签的合同。租客并没有与我们签合同。然后我们就问物业要押金和租金,物业不肯把钱给我们,物业说是他与租客签的合同,不能把押金给我们,但他也没有把租金给我们,我们想和他见一面,他说他住院要过十五天左右。十五天后刚好是中秋节,学校也放假了,我们再次联系他,他说他去了外地,让我们继续等。我们和物业商量说,能不能然后租客直接和我们的房东签合同,房东就会把我们的押金退给我们,这样没我们什么事了。物业说他的合同不能作废,但他又不把钱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起诉物业吗?能不能起诉成功?

2019-06-23 10:1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主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是怎样约定的。如果你们约定的是提起一个月通知房东,那就是你们违约,如果当时合同上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你们的做法是对的,房东没有权利扣押金。从你所描述情况看,你们没有违约,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你们可以要回自己的租房押金。建议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请求
    1.要求全额退回押金。
    2.要求赔偿为要回押金的交通费等费用。
    3.要求房东承担诉讼费。
  • 通常来说,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形式审查。首先备份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必须的,此外,还要对租客租房的目的进行询问。如果租客租房是用于经营,房东还要了解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做经营用途,并查看租房者的营业执照和人员资质等等。
    出租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可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 《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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