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咨询一下??村上的集体机动地承包给了个人??合同还有10年到期??现在政府要征用这块土地??还地块已经变更为集体建设用地??我想问律师老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没有到期的集体建设用地政府是否可以给他调换一个相同的地块??作为补偿??谢谢

2019-06-23 11:1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 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三)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

  • 自己土地承包出去了,对方违反土地承包合同,违约金的如何赔偿?自己土地承包出去了,对方违反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无效,请求违约金的,不予支持,可以请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违约之后,守约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赔付违约金的方法来终止合同,但如果对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数额时,守约方也可以要求违约方对其损害进行赔偿。既然签订了承包协议就应该严格依照合同履行,对方这样临时增加租金的要求是违约的行为。
    建议你们和对方协商解决,适当的加点,至于量自己把握。你们签合同的时候,应该违约金要写得大一些,这样约束力更强
  • 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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