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合同干了几天去离职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我去一家公司工作一去就签了合同,他们公司是每天打指纹的,我工作了几天,每天也是打了指纹的,几天以后我因为干不下去就去办离职,他们说这种情况算自动离职不给工资,我说依法是要给工资的,那我就说我辞职,他们说只要不是离职就不给工资。他们说我干这几天是有几百工资的,但是这样对公司管理不好,不给我工资。我要他们开离职的手续,他们说他们公司不开纸制的,直接在电脑上办了就叫我走了。我应该怎么办?他们这算违法吗?

讨薪
2023-12-18 12: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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