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第三次厂里和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原来的工资是3600,绩效奖、奖金等等这些都没约定的,工资就是3600,现在合同上工资写基本工资是2010,口头上说工资还是3600,但工资要等到下个月发我才知道啊,万一他下个月给我按2010发怎么办?我可以拒签吗?拒签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8 17:26: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不可以。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表述是基本工资,续签合同写的是不低于基本工资,并未违反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拒签就意味着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将视为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不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甚至连失业金都无权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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