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黄线拐弯被电动车撞,事故科怎么划分责任

2019-06-23 15:51: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该违章行为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二)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都负有责任。
    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或者基本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三)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负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
    (四)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五)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交通事故采取的责任划分原则或者认定原则大致有四种:一是过错责任原则;二是过错推定责任;三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四、公平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其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就是行为人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有特殊要求:
    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告只需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及与其有因果关系。
  • 先报警,按交警给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按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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