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跟朋友合伙后来我退出,现在这个钱有不想给的意思,给我写了一张欠条,留了名字,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应。谢谢

2019-06-23 18:09: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果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那么在经营期限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随便退伙的,如果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可以拒绝这个合伙人退伙。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期限的,那么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是有权退伙的。
    合伙人退伙的,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进行结算,按照退伙人占有的份额退给他相应的财产,而不是将其原先投入的资金退还给他。
    而且在退伙的时候,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也要承担责任的。
  •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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