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戚成立公司,挂名做董事,需要规避哪些风险,若公司出现问题,我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23 19:0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是公司让你挂名,是你代持了某个股东的股份吧。很多人都搞不明白这个问题,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在一般情况下自己是没有自己的股份的,所以怎么会是公司让你代持股份呢,而是某个股东让你代持他的股份。
    就这么简单一看,你是显名股东,而别人是隐名股东,你不具有股东资格。
    但是,实践中这种代持,有些都没有代持协议,那也可以说你就是股东,你说你没有出资,尤其是在前几年,工商登记是需要验资的,只是别人把钱打入你的卡里面了,然后你的卡再把钱打入公司的账户,这不就是你出资了吗。

    如果没有代持协议,让你代持的股东也说不清楚往你卡里打钱的性质,而你又希望自己是股东,那就很难说清楚你是不是股东了。这要综合情况来看了。公司法有个专门的案由叫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各种情况多了去了,你提供的情况太少,不好做结论性回答。
    你可以将情况说清楚一些,给我私信,我再回答你的问题。
  •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多种多样的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多年来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种。很多企业认为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的支出是可有可无的,属于可"节流"的部分。
    实际上,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认识,放眼四周,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与无奈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企业,一笔官司、一笔欠款葬送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
    事实证明,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会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特别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经济实力薄弱,内部管理不健全,抵御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均有明显差距,往往一次失误就会给企业带来颠覆性的灾难。
    企业法律风险,即在企业从筹备设立起到依法解散终止前,由于对法律规范的生疏或忽略,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与法律规范存在差异,并因此而未尽法定义务或未用法定权利,从而导致其受到处罚、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以及单方权益丧失的可能性。
  •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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