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2021-01-2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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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人,指的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且可以依法承担民事义务以及享有民事权利的组织类型。所以成立一个法人还是存在着相应的要求的。那么,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那么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法典关于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人成立的四个基本要件,即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

(一)自己的名称。为了明确交易对象和方便国家对法人的监管,法律要求法人实行“显明主义”,即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必须具备自己的名称。法人设立原则上可以自由选择法人名称,但法律对法人命名进行适当干预。法人对自己的名称具有专有权。一般而言,法人名称具有以下限制:

其一,名称单一。一个法人仅能使用一个名称。

其二,警示原则,如公司法规定,在公司名称中注明有限责任或存在有限公司字样,禁止非法人组织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其三,要素限定。企业名称须由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或商号、行业或经营名称、组织形式等要素依次组成。

其四,公序良俗原则。法人所取名称不得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不得包含政党、党政机关名称等。

(二)组织机构。我国法人概念采取“法人实在说”,认为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并以法人的组织机构为法人的实在基础。为形成并贯彻法人的独立意思,法人须有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与监督机关。意思机关,即形成法人团体意志的机构,如股东大会、会员大会等。对无意思机关的财团法人,其意思由捐助章程形成。执行机关,即执行意思法人机关的意思及意思机关的决议,对内管理法人内部所发生的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商事活动的机关。监督机关,监督机关以监督执行机关的具体活动为己任。

(三)住所。法人住所是法人民事活动的中心。它是法人的主要经济活动地点,也是债务履行、诉讼管辖以及清算的地点。为确定与法人有关的民事关系及法律事实的空间要素,法律确定某一固定地点为法人的所在,即为法人住所。民法典第六十三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营利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住所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其住所非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特别法人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四)财产和经费。财产主要是针对营利法人而言的,而经费主要是针对非营利法人的要求。财产和经费是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对于特殊的公司类型,如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对其注册资本还有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的类型有哪些

(一)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方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三)特别法人。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特别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后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三、特别法人的意义主要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了特别法人的法律地位和其行使民事活动的权利和义务,让一些基层群众性组织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能,为人民群众更好的服务。完善民法典特别法人是国家法律体系更进一步的表现,也让民法真正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切实的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的法律知识。如果要想成立一个法人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如果不符合条件那么就是不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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