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我刚了解?。A去银行是产权抵押不是房产证抵押。还清了钱才能过户。之前我们有过协议(我帮A把银行的钱还清然后他过户给我)公证处公证过的。然后他又用房产证抵押私人借了10万,他现在威胁我帮他还了那10万的私人房产证抵押的钱,如果不还不给我过户。请问我能否用那份协议去告他?胜算高吗?(就是我把银行产权抵押的钱还了?他无条件给我过户)

公证
2019-06-23 20:33: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公证处业务范围如下: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如果夫妻离婚时进行了房产分割,需要办理相关房产的过户手续,首先应通知银行并征得银行的同意。
  • 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如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 现实中存在很多未结清贷款即出售房屋的情况,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其实是很常见的,需要由卖方在限定时间内解除抵押,抵押解除了才可以进行正常的过户。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纠纷,买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1.签订买卖合同前,对房屋是否涉及抵押的事实应予以明确。
    买方应主动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卖方也有义务主动告知,并将房屋是否设定抵押的事实明确在协议中。
    2.签订买卖合同后,应由卖方在限定时间内解除抵押。
    不解押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解押是履行合同的重要一环。解除抵押就涉及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的问题,比如归还银行贷款。这笔钱可能是卖方自筹,也可能是用买方的首付款解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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