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快递货物被快递员放错了,快递员不想承担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23-12-19 19: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快递员在签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置于门口,丢失后由签收人负责,快递员及快递公司是不需要负责的。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快递放置于门口,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寄件人有理由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快递员因自身原因导致快件丢失的,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快递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快递公司有权向快递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责任。当收到商品破损或者货品丢失、送件延误时间过长、送件员服务态度过于恶劣等,买家有理由拒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