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辞职后单位收取工装费合法么?

2023-12-19 20: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收取工装费的行为一般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工作服、安全帽等相关福利或者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视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由劳动者来承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单位收取工装费不合法。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工作服、安全帽等相关福利或者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视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不能将其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的,根据劳动者工作的具体时间来计算工资,单位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