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子女个人所有,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因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在遗嘱人的父母和配偶有人没有经济来源并且生活困难的时候,不可以将所有的遗产都给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
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