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提存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合同的当事人已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
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
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
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