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有外地的朋友自杀却不知道地址报警应该怎么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0 20: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自杀案件,处理方式是:
    1、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查明行为人是否有使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是否有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如果有则构成故意杀人罪
    2、相约自杀,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据公安机关立案规定自杀案件应立为非正常死亡案件查处,人死后应立即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调查该死亡人死亡原因,排除他杀后才能定位自杀,不能以自杀现象定位为自杀,防止他杀被伪作成自杀,或死亡原因是别人胁迫恐吓的现象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报警,向警察说明事情缘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